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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实现“八统一”

文章来源:开远市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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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12 14:22:02

 

 

 

  据红河日报45报道 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我州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工作,目前已实现八统一

  统一覆盖范围。将我州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以外的所有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截至今年2月底,全州城乡居民参保389.74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

  统一统筹层次。全面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州级统筹管理。

  统一筹资政策。我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17年度筹资标准为600元,其中,个人缴纳150元,财政补助450元。截至2月底,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2900万元。

  统一医疗保障待遇。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享有门诊、住院、生育分娩、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统一医保目录。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统一按照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执行。

  统一定点管理。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范围,目前,全州纳入的医疗机构达2166家。

  统一基金管理。实行州级统筹管理模式。

  统一归口管理。将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的机构及人员编制整体划转到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下一步,全州人社系统将按照九统一的整合要求,力争在年底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实现统一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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