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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已淘汰黄标车127747辆 治理淘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文章来源:云南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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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09 14:08:49


  2018年11月8日,云南省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新闻通报会在昆明举行。由云南省公安厅联合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共同介绍云南省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的情况,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多措并举,7月1日至11月7日,全省已淘汰黄标车127747辆,剩余12838辆。

  当前,汽车尾气排放已成为空气主要污染源之一,而黄标车排放量大、浓度高、污染危害明显,是机动车中的排污大户。黄标车排放污染物会引发人体呼吸系统、血液循环系统疾病;而且其排放的污染物多集中在低空层面,其中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二次污染物的前体物,也是雾霾频繁出现的原因之一。另外,黄标车多数使用年限长、机械设备老化、车辆安全状况较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2018年6月,中央环保督查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要求2018年10月31日前,淘汰全省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7954辆;2018年12月31日前,淘汰全省所有黄标车140585辆。截至10月29日,淘汰全省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7954辆,完成率达100%,7月1日至11月7日,淘汰全省所有黄标车140585辆中的127747辆,剩余12838辆,完成率90.87%,为年底完成全部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有力的基础。

  据介绍,自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信息沟通调度工作机制,即时了解各州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指导。专门组织举办黄标车认定技术培训班,对全省16个州市及所在地县(区、市)以及安宁等7个县级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和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障各州(市)、县能独立地开展黄标车认定工作,为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针对目前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中,群众对黄标车基本概念、淘汰程序等不了解的情况,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组织编制了《治理淘汰黄标车宣传工作方案》,并按计划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结合黄标车治理淘汰时间紧、数量大、任务重的实际,提前对云南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使用情况进行预判,并印制好20万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确保了黄标车淘汰后的回收工作顺利开展。为了方便黄标车车主及时交售车辆,还收集整理了全省34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111个回收网点的服务电话(目前实际为35家企业和122个回收网点),在云南省黄标车查询网站和省资源再生二手车行业协会网站上同时进行了公布,并要求各州市工信部门和企业将服务电话在属地进行公开。

  在加强回收市场监管方面,派出人员深入昆明、红河、文山等地的回收拆解企业进行督查,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确保了黄标车回收渠道的畅通和回收拆解市场的稳定。针对工作中出现的车辆堆放场地不足、回收证明出具时间长、异地交车受限、车辆监销注销慢、压价回收等情况,及时研究对策,提出回收企业必须48小时内为报废的黄标车出具回收证明、允许设立临时堆放场地、先注销后监销等特殊措施,较好的协调处理了各种出现的问题。

  下一步,云南将针对存在问题,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继续保持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势头不减、标准不降、力量不撤,一鼓作气,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所有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任务。对主动办理黄标车淘汰注销业务的机动车所有人,全面落实补贴鼓励政策;公安、工信、环保等部门以及回收企业实行“一站式”办公,为群众办理报废淘汰业务提供最大便利,对已淘汰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更新车辆办理注册登记的提供绿色通道和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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