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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公告

文章来源:开远市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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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04 16:56:37

  因政府项目建设需要,位于小龙潭红砖厂南侧土地范围内的坟墓将进行迁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迁坟范围内的四至界限:东面至山王坡脚、南面至大肚子坡海螺公司脚、西面至解化厂运煤专线,北面至小龙潭红砖厂。经核实在项目规划范围内有8冢坟墓。

  二、迁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小龙潭镇民政所进行登记和办理有关迁坟手续并进行迁移。

  三、迁坟要求

  (一)请以上坟主在规定时间内与小龙潭镇民政所联系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二)逾期未迁出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由民政部门统一进行迁移;(三)对妨碍坟墓迁出工作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7346514(小龙潭镇民政所)

  特此公告

  开远市小龙潭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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