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讯(记者 马文卫 通讯员 张燕)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公示了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市图书馆荣获“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这是自2013年以来市图书馆第二次荣获“国家一级图书馆”荣誉称号。
据了解,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每4年进行一次,“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提升基层公共图书馆质量,推动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市图书馆于1979年建立。现馆位于灵泉东路188号,1992年建成正式投入使用,占地面积6887.16平方米,馆舍面积4167平方米,设9个服务窗口、2个自修区,融“借、阅、藏、咨询”为一体的服务模式。总阅览坐席为339座,报告厅可容纳听众120人。藏书30万余册(纸质图书16万册,电子图书14万册),建有21个馆外流通服务点、7个分馆,总分馆之间实现“一卡通用、通借通还、统一检索、资源共享”。该馆每周对外开放63小时,全年无休,全年开展阅读推广活动120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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