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讯(记者 王磊明) 小龙潭镇毛家寨村委会上城村民小组的娄某,生前为自己买了两份保险。5月15日,娄某因病去世。近日,他的家人得到了31万余元的保险理赔款。
娄某今年49岁,2009年10月,他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中心支公司开远支公司为自己购买了该公司的保额为10万元的保险,并附加“08重大疾病保险”一份,保额同为10万元。每年缴纳保费4810元,连续缴费年限30年。娄某实际交费8年。
今年4月26日,娄某被诊断为胰头癌伴肝转移,并在该医院进行治疗。因为其病情的特殊性,娄某不能做进一步的病检,也不能进一步进行放化疗治疗。了解这一情况后,新华开远支公司的调查人员主动联系娄某的主治医生,核实娄某的病情,并及时将娄某的情况上报公司。新华公司核查后,5月4日,向娄某赔付了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5月15日,娄某病故。新华公司在5月21日收到娄某保险受益人提供的理赔资料后,仅过了3天,于5月24曰又赔付了娄某的身故保险金21万余元。
“丈夫因病去世,我们全家都很悲痛,心里不愿接受这个现实。可是,新华保险公司这么快就送来保险理赔款,特别是丈夫病情确诊后及时送来10万元,缓解了我们的经济压力,给我们受伤的心灵带来慰藉。”娄某的妻子李女士说。
6月9日,新华开远支公司到家中看望娄某亲属,并在小寨街村委会桥头村活动室召开现场理赔仪式。娄某的妻子李女士在现场理赔仪式上向新华开远支公司送上了一面写着“服务周到 快速理赔”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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