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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违规用火 俩村民被处罚

文章来源:开远市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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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31 14:24:51

 本报讯(记者 何啸)近段时期以来,我市天干物燥,为防止山火的发生,我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加大宣传力度和巡逻力度,但仍有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野外违规用火频频引发山火受到行政处罚。

  5月13日,乐白道街道新寨村委会丫勒村村民李某某在自家农地内烧草时不慎引发山火,同村村民看到后自发组织帮助打火,虽把火扑灭,但烧死烧伤大小杨梅树共206棵。经市自然资源公安局调查,农地过火面积约8.3亩,李某某行为属未经批准擅自野外违规用火。目前,李某某被市自然资源公安局行政处罚,且要赔偿烧毁的林木损失。

  5月20日晚7点左右,市自然资源公安局综合执法大队队员正在执行防火巡逻任务时,接到报警称西山马头坡有人在烧地草,随后他们立即赶到现场抓获杨某某并进行讯问。杨某某对她当晚在自家地里焚烧杂草,不慎引发山火的事实供认不讳。杨某某的行为属擅自野外违规用火,目前自然资源公安局对杨某某进行了警告,并给予林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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