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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中央及省市单位年底退出抚仙湖保护区

文章来源: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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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8 14:41:53

 背景

  1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审计署上报的《重要信息要目》第71号“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较大挑战”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11月28日,云南省委书记陈豪主持召开抚仙湖综合保护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对抚仙湖综合保护治理工作提出了“坚决守住生态红线、坚决做好控源截污、坚决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坚决确保资金投入、坚决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抓好依法治湖“六个坚决”的要求。

  11月26日,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阮成发作出批示,要求对抚仙湖保护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作深入细致全面的解剖分析,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力度,加大投入,严格责任制。

  12月2日,云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宗国英就贯彻落实省委抚仙湖综合保护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开展督导调研,提出了要提高认识、要抓住机遇、要看到任务的艰巨性、要把握导向、要理顺管理体制五个方面的要求。

  12月7日是玉溪市委、市政府开展“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打响“百日攻坚”的第3天,对位于澄江县抚仙湖禄充风景区波息路1号的笔架山庄及澄江县路居镇孤山村委会阳光海岸旁的古滇国文化园进行拆除。

  玉溪市委书记罗应光指出,将围绕稳定保持抚仙湖Ⅰ类水质的目标,大力实施综合保护治理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着力实施关停拆退、环湖生态建设、镇村两污治理、面源污染防治、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城镇规划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新时代“仙湖卫士”八大行动,开展突出问题整治“百日攻坚” 行动,全力打好新时代抚仙湖保卫战。

    政策 梳理出100个抚仙湖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12月4日,玉溪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针对梳理出的100个抚仙湖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迅速启动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

  雷霆行动的重点是整治沿湖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畜禽规模养殖、入湖河道、径流区工矿企业、旅游服务业造成的入湖污染问题,集中清理临违建筑、规范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加快“四退三还”及企事业单位退出、加强已建成环保项目管理运行维护等突出问题。

  《通知》明确了“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问题责任清单”,包括100个问题,如“沿湖村组集体公厕不同程度存在环境卫生较差、粪水清理不及时和污水外溢等情况;沿湖周边果皮箱破损严重,无法满足环卫需求;大部分非机动船脚踏船无正规出厂手续、难以规范统一监管;开湖期间存在定置大漂网、电瓶入湖等违规捕捞行为”。这些问题将明确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并提出具体整治目标及要求和完成时限。

  为确保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玉溪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雷霆行动纳入重点督查内容,采取现场督查的方式进行督查问效,并列入年终综合考评;对因工作不到位、未按期完成任务或报送内容经核实发现失实的责任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

  退地 17家中央及省市单位年内退出抚仙湖保护区

  据悉,11家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原计划退出建筑物66848.42平方米,退出土地499.28亩。目前,有7家已整体退出、2家部分退出,剩余2家也将在年内退出。其中,省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研究中心江川县海湾软件培训中心、省林业技能开发站澄江培训中心、省粮食局江川浅水湾度假村、国家税务局瑞文酒店、中国农业银行江川胡家湾培训中心、中国邮政玉溪分公司华宁邮政宾馆、太阳山度假村牡丹假日酒店7家实施了整体退出。

  实施了部分退出的有2家。省交通运输厅抚仙湖培训中心退出了110米红线以内资产(一级保护区);昆明铁路局象山宾馆保留环湖路以下湖滨区域资产的所有权,将使用权管理权移交给了玉溪市人民政府。

  尚未退出的有2家。中国人民银行澄江县玉融培训中心尚未签订退出协议,目前还未停业;建行阳光海岸培训中心已于9月30日停止对外营业,按相关规定处置资产(一级保护区内),对一级保护区外资产改扩建成为建行西南地区的培训中心及科技创新与开发中心。

  6家玉溪市属企事业单位总占地面积260.29亩,包括一级保护区内占地面积216.72亩,二级保护区内占地面积43.57亩;总建筑面积38329.9平方米,包括一级保护区内建筑面积23884.95平方米,二级保护区内建筑面积14484.95平方米。目前,原抚仙湖公安分局实施了整体退出。古滇国文化园及孤山岛、笔架山庄2家于12月7日实施拆除。“居乐烟点”仅对抚仙湖保护区内建筑、构筑物实施了拆除。尚有2家还未退出,分别为水苑宾馆,抚仙湖水资源保护博物馆。

    整治日历

  今年12月

  全面禁止缓冲带内经营行为

  问题:西岸环湖截污工程明星段、秦家山段多次出现雨后污水外溢直排抚仙湖。

  对策:采取措施解决污水外溢并加强截污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确保所有提升井水泵正常运转;牛摩河两边现存大量花卉大棚,大水大肥尾水经大棚周围水沟进入河道汇入抚仙湖。当地按规定限期整治取缔,属湖滨缓冲带的纳入修复,属农田的恢复原貌。

  问题:沿湖缓冲带内共有各类经营户100余户,主要从事餐饮经营、非机动船租赁,游装经营等,存在污染隐患。

  对策:根据整治目标及要求,全面禁止缓冲带内经营行为。

  明年1月

  确保禄充景区雨污全面分离

  问题:澄江龙街街道禄充景区多次出现雨后污水外溢直排抚仙湖。

  对策:加强对经营户的监管,确保雨污全面分离,不造成雨后污水外溢入湖现象。

  明年3月

  一级保护区内的

  “农家乐”等一律关停、限期拆除

  问题:沿湖500余家农家乐、6.32万平方米的宾馆和培训中心未按规定搬迁或控制排污,有的村落居民规模及旅游经营等设施还有增扩,每年未经处理直排湖区的污水有146万吨。

  对策:分类处置,一级保护区内的一律关停、限期拆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全部停业整顿,完善相关手续、完善污水收集治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恢复营业并加强监管。

  规模养殖户限期迁出径流区

  问题:牛摩火焰山古生态鱼研究保护中心91个养殖鱼塘废水净化设施年久失修,现已无法使用,导致渔业养殖废水(每年约10万方)进入抚仙湖。

  对策:根据整治目标及要求,将限期拆除。

  问题:牛摩河上游秧田冲、大摆、庄子、大营、下村均存在村民圈养生猪情况,同时存在规模养殖户,粪便随意堆放情况较为普遍。

  对策:将完善“两污”收集处置或实施搬迁,规模养殖户限期迁出径流区。

  严格执行河长责任制,继续开展河道治理、保洁整治,全面实施流域内村落环境综合整治,注重源头治理,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入湖河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一级保护区2.8万人搬迁

  问题:径流区内所涉252个村约13.28万村民未按规定搬迁或控制排污。

  对策:继续加大抚仙湖一级保护区2.8万人的生态移民搬迁,结合利用“一城五镇多村”及新型棚改政策完成剩余搬迁人数,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

  明年3月前启动环湖交通系统规划编制,对环湖路进行改造,建设自行车道与步行道,分流过境交通车辆。

  关停25个采砂石场

  问题:流域内还开设有25个采砂石场,每年采挖砂石900余万吨,造成比较严重的水土流失,已关停的采石厂未及时进行生态修复。

  对策:限期关停采砂石场,并对关停的采砂石场及时进行生态修复。

  另外,澄江县在抚仙湖径流区内共清理排查出各类违规建筑682宗(占地面积约4.73万平方米),目前仅查处了263宗(占地面积约2.1万平方米)。这些违规建筑将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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