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垚 自2017年11月起,昆明市盘龙区、西山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多个辖区,出现一伙长期盘踞在该区域,以酒后驾车的车主为“碰瓷”目标的恶势力团伙。3月18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扫黑办获悉,该团伙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昆明市公安局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抓获。目前,以陈某升、谢某波为首的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西山法院依法判处刑事责任。
经警方侦查,实施“碰瓷”的3名犯罪嫌疑人均属于一个以陈某升、谢某波为首的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盘踞于昆明市多个KTV、烧烤摊、饭馆等娱乐休闲场所附近的路段上,通过观察、选取对象等手段,专门在夜间8点至次日凌晨4点选取酒后驾驶豪车的人员作为“下手”对象。该恶势力团伙成员会尾随被害人的车辆行驶一段距离,然后实施“碰瓷”,再以被害人酒后驾车不敢让交警处理相要挟,要求被害人支付赔偿金。经查证,该团伙已实施敲诈勒索20起。去年8月,警方将该团伙7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据了解,2019年2月28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恶势力团伙成员陈某升、施某平、谢某波、徐某勇、李某杰等5名被告人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陈某升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施某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谢某波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徐某勇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李某杰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法院同时判决,继续追缴涉案赃款发还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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