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郎会英
近日,蒙自市新安所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围墙倒塌损坏邻居财物的赔偿纠纷,使受害村民受损利益得到及时保障,切实维护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今年8月中秋节前,连续降雨导致新安所镇响水河村殷某某家的围墙倒塌,并压倒邻居杨某家地里的树苗和玉米。经司法所调解员现场调查,至今倒塌的围墙泥土还一直堆放在杨某家的地里。
杨某称,事情发生后,曾多次要求殷某某尽快把围墙泥土清理干净,并对压倒的树苗进行赔偿,但是殷某某家一直以天灾为由不予清理围墙残渣,也不对杨某被损坏的两棵树进行赔偿。杨某多次要求殷某某到村上解决,殷某某也不配合。
调解员到现场后,双方进行现场陈述并确认损坏范围,但是殷某某妻子情绪激动,认为天灾造成的损失,应该各自承担,围墙倒塌是天灾人祸,不是自己故意推倒的,自己没有责任,不应该赔偿。
针对殷某某错误的认识,调解人员向双方当事人宣传讲解了《民法通则》,就“建筑物发生倒塌造成他人损失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作了宣传解释。虽然围墙倒塌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下暴雨,但围墙早就存在安全隐患,殷某某未及时排除,因此殷某某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调解人员的讲解,殷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同时,调解员还从情、理、法等多方面对杨某进行了耐心地劝导,让其不要为了此事伤了邻里的和气,毕竟远亲不如近邻,要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把问题解决好。
经过调解小组摆事实、讲道理,涉事双方僵持的态度逐渐缓和,殷某某愿意在3天之内把杨某的土地清理干净,赔偿两棵相同品种的树,并到新安所司法所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这一起因围墙倒塌的损坏赔偿纠纷终于圆满得到解决,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新闻热点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