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讯(记者 佘菊 通讯员 孙建军) 8月21日下午,我市召开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会议,对全市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副市长李建科、普树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截至今年6月30日,我市共有黄标车1437辆,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53辆,是中央环保督查组“回头看”提出的重点整改项目。为切实推进我市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确保完成省、州人民政府下达的淘汰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孔劲松任组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建科,副市长普树华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以及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导、督促各部门开展治理工作。
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责任书,强化治理淘汰黄标车目标责任管理,具体时限分别为:2018年10月31日前,淘汰我市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2018年12月31日前,淘汰我市所有黄标车。其中,2018年9月30日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153辆黄标车,必须全部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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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是指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云南省黄标车查询网:http://220.163.43.25/hbc/q/hbc.htmi,机动车环保网:http://www.vecc.org.cn/。
另外,还可以到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服务窗口咨询办理淘汰黄标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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