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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云南省征兵措施出台 优先征集建档立卡扶贫对象

文章来源: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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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4 13:17:22

 本报讯 记者浦燕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军区联合印发《云南省征兵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兵员征集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奠定基础。

  《措施》从“组织领导、征集实施、政策保障”三个方面,提出15项具体措施,并且明确了“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卫计”等每一项措施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措施》对已有政策进行固化,一是健全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州市、县两级征兵领导小组,将征兵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实行征兵工作人员持培训合格证上岗。二是全部落实普通高校武装部机构和人员配备。三是严格执行《云南省征兵工作流程规范》。

  《措施》紧贴云南实际,提出了许多具有云南特色的措施,一是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二次入伍人员和特有少数民族青年。二是初中生征集指标主要用于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力争15个特有少数民族都有青年入伍。三是新兵起运前开展不少于7天集中教育训练,入伍新兵人人签订《献身国防志愿书》和《应征信用承诺书》。四是明确优待兑现节点,对当年入伍的义务兵,须在翌年春节前将“光荣军属”牌悬挂到位,在翌年建军节前将家庭优待金发放到位。

  《措施》把政策保障作为重点突出出来,提出一系列激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的新举措。

  征集重点对象

  1.重点征集大学应届毕业生。

  2.对培养周期较长的部队急需专业人才,具有计算机、少数民族语言、驾驶、烹饪等特长的青年,要加大征集力度。

  3.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二次入伍人员和特有少数民族青年。

  4.初中生征集指标主要用于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力争15个特有少数民族都有青年入伍。

  5.高中生(含中专、职高、技校)未取得毕业证的一律视为初中学历。

  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激励政策

  1.积极解决高校大学生8月份返校参加复检复审的有关困难问题,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报销往返车费、免费提供住宿。

  2.云南籍大学生根据个人意愿,可凭预定兵协议书在原籍直接上站复检。

  3.从2018年1月1日起,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从每人4000元提高到5000元;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从3000元提高到4000元;二次入伍人员按照本科学历入伍青年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奖金纳入省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4.贯彻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公务员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为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放宽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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