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讯(记者 杨玉婷) 近日,结合当前正在全面开展的“隐患歼灭战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市公安局对2007年底前注册营运车辆进行强制报废。
据悉,交警大队车管所对于强制报废和还未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通过专项整治,由交警大队专门安排人员对报废车辆进行跟踪管理,督促报废;二是对运输企业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报废不力的运输企业,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三是加大路检路查,对查获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一律暂扣进行强制报废;四是对于临界报废的机动车,通过车管所LED屏和公告栏进行公示,并以短信、微信和邮寄的形式进行告知,督促尽快报废处理。
2017年我市共拆解报废注销汽车1236辆。2018年,截至1月25日,已强制报废机动车总数64辆,其中,营运机动车11辆,非营运机动车26辆,摩托车2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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