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目标,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开远、平安开远,涌现出一大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遵法守法、模范捍法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正能量,进一步激励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学法、遵法、用法的新高潮,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开远跨越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根据《关于开展“法在我身边、法在我心中”个人先进事迹选送工作的通知》(开治市办〔2017〕5号)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在评选表彰“法治开远、平安开远”先进个人活动中,经过单位推荐、考察、提名、评委会投票表决、组委会审定以及广泛征求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意见并报请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研究后,最终确定拟授予马磊等10位“法治开远、平安开远”十佳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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