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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停车费引发的堵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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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25 13:52:19

      ◎记者 李雪琼

  近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开远泸江小区多次发生堵车事件,物业与业主矛盾不断升级,记者到现场进行了采访,了解事件来龙去脉。

  业主车被堵 

  停车费引发矛盾升级

  5月19日早上7:35分,泸江小区三区业主潘女士因未交停车费被门禁系统堵在大门出口处,潘女士与门卫交涉,希望门卫打开大门让自己出去,被门卫拒绝后只能把车停在大门出口处。同时,三区业主倪先生也因停车费问题被堵在二区大门出口处。随后泸江小区二区、三区4户业主5辆汽车被堵,导致泸江小区二区、三区车辆无法正常通行。

  堵车之后,物业工作人员与业主发生争执,当班保安人员报警,10:00左右,片区民警赶到小区进行协调,13:00左右小区交通恢复正常。

  “被堵好几回了,收费不合理。”泸江小区业主纷纷反映。4月18日以来,物业公司在二区和三区的两个出入口大门安装门禁系统,小区内停车需要收取汽车场地占用费。物业公司规定:有车位每个月收60元,无车位物业公司根据情况每个月收30元到50元不等,临时停车每次收5元。业主交费后物业公司才发给门禁系统识别卡,否则门禁系统就打不开。规定出台后,小区业主与保安协商未果,导致发生多次堵车事件。最多一次被堵车辆达10多辆,时间长达4个多小时,每次都是上、下班高峰期,影响大人上班、小孩上学,引起小区业主不满。

  “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取我们的汽车场地占用费?”业主冯先生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复印件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很多业主也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认定物业收费不合理。

  昆明铁路得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远负责人陈先生说,自小区建成后,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约定,收取物管费每平方米0.37元,这在开远地区已经很低了,且少数业主存在长期不交物业费的问题。物业公司属自主经营性质,需要支付日常开销和人工工资,物管费低,物业公司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经公司与业委会商议上调物管费价格,因业主不同意才收取汽车场地占用费弥补物管费不足,但得不到业主理解才引发冲突。

  多方协商

  冲突暂时缓解

  5月20日下午,泸江小区40多位业主聚在小区物管处,要求物业公司给个说法。

  当天,市建设局工作人员、片区民警、泸江社区主任、物业公司负责人一起参与协调处理堵车事件。参会各方围绕各自立场,提出自己的观点。“汽车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并没有通过业主委员会。”业委会主任朱先生说。市住建局规划科负责人表示,小区是所有业主的,小区停车位需按照广大业主的意愿,在既保证绿化又保证停车的情况下科学规划,到市建设局规划科报批,否则就是违规。片区民警杨海滨一直参与协调处理泸江小区的纠纷。他说,我们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希望双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解决。

  经过协商,事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小区物业与业主达成一致:汽车场地占用费暂时不收,物业公司继续为小区服务,待新的业主委员会选举成立后,双方再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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