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集中展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发挥榜样人物和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选树典型、弘扬正气、净化心灵、凝聚力量,构筑开远人民的“精神高地”,为我市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开展“开远榜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评选目的及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以弘扬平凡中的伟大、平静中的热血、平常中的责任感为主线,以全市基层干部职工、普通群众、各级单位集体为主体,深入挖掘全市各行各业优秀代表,树好“开远榜样”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榜样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先进、争当先进,鼓舞和激励全市广大干部和群众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和务实的作风,积极投入到开远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实践中。
评选原则:
(一)坚持政治标准。评选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受表彰人员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二)坚持实事求是。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坚持好中选优。要严格标准、从严筛选,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成绩突出、社会反响好的集体和个人评选出来,确保先进典型立得住、质量高、示范性强。
(四)坚持群众路线。要立足实际,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向基层一线倾斜,努力扩大行业一线人员评选表彰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评选名额和对象:
(一)评选名额
“开远榜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名额为:“开远榜样”先进集体10个、“开远榜样”先进个人30名。
(二)评选对象
推荐评选范围为在推进开远高质量跨越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具体包括:1.开远市基层党员、干部职工、普通群众和单位集体。2.非开远籍,但在开远留下感人事迹、有榜样力量的外地集体和外籍人士。3.未常驻开远,但在外地留下感人事迹、有榜样力量的开远集体和开远籍人士。
评选条件和推荐范围:
(一)基础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工作、生活、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集体和个人。
(二)具体条件
1.在助人为乐方面: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始终坚持无私帮助他人,特别是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的高度赞誉。
2.在见义勇为方面:为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捍卫正义,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该类人选不推荐18岁以下未成年人)。
3.在诚实守信方面: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恪守职业道德,严格自律,遵纪守法,不为金钱等利益所动,以诚实守信为重,事迹感人,影响面大。
4.在敬业奉献方面:在本职工作中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改革创新,作出了突出成绩,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较大,受到群众广泛赞誉。
5.在孝老爱亲方面:坚持孝老爱亲数年如一日,模范恪守家庭美德,尤其在家庭困难情况下,孝敬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为践行家庭美德树立了榜样,事迹生动感人。
6.改革创新方面:在全市打好“三大攻坚战”工作中,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将改革创新理念贯彻到各领域各项工作中,为促进开远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三)推荐范围
由各市属党(工)委(党组)、在开企事业单位根据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层层推荐上报,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党(工)委至少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2名先进个人,其他各党(工)委(党组)、各单位至少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评选步骤:
(一)成立评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远榜样”评选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宣传部部长任副组长,市属党委(党组)书记,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办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委宣传部,由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兼任主任。
(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启动“开远榜样”评选活动,下发《开远市评选表彰“开远榜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实施方案》,公布推荐程序和办法,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三)逐级认真推荐上报
“开远榜样”推荐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层层推荐,逐级上报。
1.市属党(工)委(党组)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组织发动下属党组织等积极推荐上报,要注重面向基层,及时发现身边群众的不平凡的事迹,严把上报质量关。
2.群众可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党政办公室进行推荐报名。
(四)严格标准审核初评
市委宣传部及其相关部门组成评选委员会,依据评选标准,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同时向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征求意见后,从推荐人员中择优选出15个候选集体和40名候选人。
(五)全面公示及网络投票
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集体和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在“开远新闻”、《开远市讯》、“美丽开远”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展网络投票,候选集体和候选人的网络得票情况将作为最终评选的重要依据。公示期间,组委会办公室对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需取消候选人资格的,报评选活动组委会决定,由此出现的缺额,从其他候选人中递补。
(六)规范程序上报审核
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公示及网络投票的情况,确定出10个“开远榜样”先进集体、30名“开远榜样”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七)及时对外公布表彰
对评选出的10个“开远榜样”先进集体、30名“开远榜样”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其中:对先进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奖金数额不超过公务员年度考核嘉奖奖励标准。
推荐上报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上报事迹材料要做到客观真实,有具体事例支撑,不说空话套话,重点突出,言简意赅,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事迹简介控制在300字左右。
请参加推荐的单位和个人于12月31日前将事迹材料、简介和推荐表(点击12月24日“美丽开远”微信公众号头条,文章底部“阅读原文”字样,即可下载推荐表)、个人近期免冠红底照片和集体近期合照,同时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秘书科(市行政中心254室),纸质版一式3份(含照片),事迹材料须经市属党(工)委(党组)书记或各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联系人:李关华,联系电话:15126333030,传真:7222359,邮箱:kyxcb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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