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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 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开远市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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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07 14:49:01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或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业务办理地点: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东风路163号)

  联系电话:0873—7133383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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