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识别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红政发【2012】53号)以及《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8年4?13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在开远城区鸣放防空警报。现就防空警报信号试鸣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18年4月13日15:00时至15:15时。
二、防空警报试鸣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防空警报信号鸣放时,城区行驶车辆和行人不必恐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开远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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