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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车友看过来—— 购车消费 记住这五大要点

文章来源:开远市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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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28 11:48:51

   通讯员 吴明

  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进入寻常百姓家,汽车消费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车时要注意五个要点。

  车辆合格证

  消费者购车时,销售企业隐瞒合格证信息,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未随车向消费者交付汽车合格证,或者经消费者同意,双方协商后,仍未按承诺时间交付汽车合格证,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最终导致车辆无法办理牌照。

  提醒:在交付购车费用、提取车辆前,要仔细查验车辆是否随附有合格证,如没有合格证,请不要轻易交付全部购车费用、提取车辆。

  ■“零首付购车

  汽车销售企业往往以零首付为诱饵,先让消费者缴纳几千元的家访费,然后再交保险金、保证金、手续费等几万元、十几万元不等的费用,一旦消费者觉得费用过高,不愿购车,企业即以违约为由不予退还前期费用。

  提醒:零首付购车陷阱多、风险大,消费者要尽量按照正规程序、正规流程到正规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车辆。

  分期购车

  消费者办理分期购车后,履约中如果有逾期未还款、GPS定位装置失去信号、未及时购买全险等行为发生,办理分期购车的销售企业会以违约为由,将车辆开走,然后让消费者交付高额违约金。

  提醒:办理分期购车前,请认真考虑自身分期还款能力,详细了解双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切勿在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办理分期购车,导致车辆无法使用或交付高额违约金。

  购买保险

  消费者全款购车时,销售企业强制要求消费者在指定的保险企业购买保险,如不购买则无法按时提车;消费者分期购车时,销售企业强制要求消费者2年内或更长时间在指定的保险企业购买保险并交付续保押金,如不按要求购买保险则不退续保押金。

  提醒:在给车辆购买保险时,谨慎选择,切勿轻易交付保险金、续保押金。销售企业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购车时附加额外条件

  消费者在购车时,汽车销售企业声称提车需等待较长时间,如想尽快提车,需交纳一些车款以外的费用或者购买一定金额的装饰、配置,导致消费者购车成本增加。

  提醒:购车前应对准备购买的车辆进行详细了解,确定购车所需费用、提车所需时间等问题,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保存。如选购车辆市场货源充足,销售企业仍然强制加价提车或加购装饰提车,则侵害消费者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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