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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着“健康城”的目标迈进

文章来源:开远市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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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30 16:18:52



  ●记者 于学康 通讯员 白伟 文/图

  10月19日,我市区域内心电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成功上线,它标志着我市在城乡医疗一体化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十八大以来,我市充分利用开远的资源优势,围绕着“健康城”的目标,加快医疗改革的步伐,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60个,卫生技术人员3874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1.6人,其中医生1156人,每千人拥有医生数3.47人,护士2015人,每千人拥有护士数6人。

  2012年,开远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30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之一,2014年又被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列为国家第二批试点县,2015年市人民医院入选国家卫计委重点扶持的500家县级医院,2016年被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医养结合试点县,2017年市人民医院通过省级评审成为首批提质达标县级中心医院,2018年被省卫计委等五部门确定为全省第二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试点县。目前,全市共有省(部)级重点专科15个,州医学会主任委员科室9个,州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6个,国家、省级专家工作站17个。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2014年,我市制定了《开远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开远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试行)》,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任务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与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挂钩。市人民医院住院诊查费由原来的8元/天·床调整为24元/天·床,市中医医院由8元/天·床调整为16元/天·床,全州13县市参保人员到两家医院住院均纳入医保基金中支付,不增加患者负担。我市制定了《开远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健全(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建立健全了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我市编制实行单一审批制管理模式,由市委编办按照标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引进和人员调配等在人社部门全面监管下进行和审批,并制定了《开远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增强了公立医院的活力。

  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我市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我市实现了原城镇居民和原新农合两个险种的整合,根据《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和机构的通知》文件精神,实现了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统筹层次、统一归口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的“九统一”。严格落实医疗报销待遇。实现全州住院医疗待遇统一,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统一,门诊医疗待遇统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均可以实现医疗报销。我市还健全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年度支付限额,从2018年1月1日起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26万元、35万元。扩大门诊就医补助,城镇职工可以使用个人账户基金进行门诊购药,城镇职工患有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30种疾病,城乡居民患有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28种疾病可以享受特殊病及慢性病门诊补助。急诊抢救患者在门诊治疗72小时内的费用可以纳入医保进行报销。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从2017年7月起,我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到市医保局登记备案后,持二代医保卡即可在全国二级以上纳入全国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就医。

  健全药品保障机制

  我市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先后制定《开远市市属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开远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和《开远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暂行办法》,及时足额下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每年均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和处方集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数量和销售额比例已调整为45%。2017年基层医疗机构网上采购金额1114.23万元,较上年提高15.90%;2017年共收到各级财政补助资金465.26万元,均已全额下拨。

  我市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制定《开远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公立医疗机构已于今年3月31日正式启动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严格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制规定,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遏制虚高药价,严厉打击药品购销中“挂靠”“走票”等过票洗钱、恶意抬价、回扣等乱象,保证药品供应、保障城乡居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利。

  全面完善监管制度

  我市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协调机制和督察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原则,制定了《开远市个体诊所设置审批管理办法(暂行)》,规范审批流程,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动态化管理。每季度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挂钩。强化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配备执法记录仪、手持机、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设备3套。落实行政处罚合议、案件评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两法衔接”制度。2018年,审批医疗卫生机构10个,注销4个;行政处罚案件21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15件,案件评查2件;卫计、公安开展联合执法,案件移送1件,录入“两法平台”12件。

  我市加强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对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卫生监督员名单进行动态管理,2018年医疗卫生机构抽查任务34件,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抽查,并上报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创新医疗卫生机构监督,公开卫生监督员信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执业承诺书》《消毒效果监测报告》、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优化医疗服务体系

  我市推动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借助全州统一部署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全力推动乡村两级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全部上线“谷仓基本公卫服务管理系统”,及时将重点服务人群的健康体检、随访管理、健康教育等信息纳入系统管理。

  我市抓好社会办医政策落实,认真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办医政策,制定了《开远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开远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开政办发〔2016〕158号)等政策措施,鼓励投资兴办各种类型的民营医院和上档次、上规模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和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民营医院14家,个体诊所41家。

  我市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制定了《开远市中医发展“十三五”规划》、《开远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开远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30日新增纯中医诊所4个,为群众提供价廉、质优、有效的中医诊疗服务。

  我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2016年底,我市被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医养结合试点县,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开远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关于推进开远市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的意见》《开远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政策措施,目前,全市现有经民政和卫计批准设立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8家,占全州总数11家的73%。

  乘势而上加快发展

  根据《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市医改领导小组及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狠抓改革举措落实落地,使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各族群众。

  我市采取多种措施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定了《开远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管理实施方案》,2015年8月、2016年9月,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分别创建成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目前,正积极申报创建三级医院。2017年,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全市总诊疗量的44.79%,较上年提高7.69%;县域内就诊率99.5%。

  我市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制定了《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城乡医疗机构新型委托管理模式推进城乡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市级5所二级以上医院与7个乡镇卫生院建立多形式医疗联合体,2个卫生院恢复了妇产科门诊,2个乡镇卫生院开设了口腔科门诊,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了上腹部手术零的突破。2017年,全市7个乡镇卫生院完成诊疗人次367795人,实现业务收入2227万元,较上年分别提高12.5%、10.7%。初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我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了《开远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以“医疗资源下沉、强化基层服务能力”为工作目标,截至今年9月30日,全市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81个、参与医生393人,已签约77776人,其中续签72673人,签约率27.17%;重点人群签约56508人、签约率55.42%,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签约24885人、签约率99.74%,计生特扶人员签约380人、签约率79.66%,电子签约75225人、电子签约率26.28%。

  我市有效提升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制定了《开远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工作方案》,已于今年8月底启动基层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工作。2017年底,市人民医院顺利通过省卫计委组织的《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达标验收,成为全省第一批达标的20家县级医院之一,市人民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已被省卫计委列为重点建设单位。

  我市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工作,制定《健康开远.医疗卫生行动计划(2016-2020年)》,到2020年在市域范围内建立公共卫生管理、数字化医院和健康教育在线网络3个信息系统。目前,我市建立了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建立了医院业务HIS管理信息系统、LIS检验信息系统、PACS影像系统、EMR电子病历系统、远程诊断、预约挂号候诊排队等信息化应用平台,现在正积极实施“开远市区域心电平台”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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