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讯(记者 和军生)8月10日上午,全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省“两保合一”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会议明确,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和经办职能整合归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整合后,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
为确保此次整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近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方法和各项任务时间节点。要求省级2016年10月底前,制定出台城乡居民医保统一的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具体政策要求和标准;2016年11月底前,各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本统筹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运行办法,基本完成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和经办机构整合。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深化医疗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增进人民福祉、深化医改、完善医保制度等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按时统一执行,向全省4000多万参保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副市长罗志明,市人社局、市卫计局的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市政府办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在开远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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